推动湘企抢滩科创板,湘股协举办“对话科创板”沙龙

2018-12-10

湘股协主办“对话科创板”沙龙


湘江金融圈消息:湖南如何抓住科创板带来的发展机遇?12月8日,由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主办、湖南嘉立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会长高端交流活动之“对话科创板”沙龙在长沙国金中心举办,来自监管部门、创投机构、法律界的专家围绕这一话题各抒己见。


与会专家认为,在制度设计上,科创板可对标纳斯达克,有望试行注册制审核和T+0交易。在入市标准上,营收规模、经营性现金流、市值这三个指标可能比净利润更重要。据悉,湖南相关部门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挖掘、梳理可能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力争推动湖南优质科创企业进入科创板第一批拟上市名单。


今年11月5日,国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消息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一方面,科创板的设立有助于打通科创企业的上市高速通道,极大刺激创业投资产业的繁荣;另一方面,试点注册制将是自2006年我国证券发行由审批、核准双轨制改为核准制以来的又一次证券发行制度创新。


本次会议上,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胡军、企业上市处处长易晓佳、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执行会长储慧斌、湖南嘉立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季顶天、南京高科新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秦扬文、湖南启元律所一级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袁爱平、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燕等先后发言。


“以市值为核心指标,注重成长性,对盈利不做强制要求且不做价值判断;企业只要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并依法充分披露信息,即可在股票市场发行上市;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高质量信息披露和尽职调查是基础。”与会专家分析,从微观层面看,科创板企业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属于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而不是唯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应是细分行业龙头,是在国内当前制度框架内难以上市的“隐性冠军”。具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科创板企业,应该更倾向于技术和科技创新,而不是类似“拼多多”之类的模式创新。他认为,科创板首批试点公司大概率是已进入IPO辅导阶段公司为主。


由于国内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投资者无法进行集体诉讼。法律界人士表示,无论是中国存托凭证(CDR) 还是科创板,一个很重要的猜想是可能会有更强大的监管措施出台,对披露不实信息、隐瞒内部交易等行为予以重罚,在制度设计上保护投资者权益。未来很有可能出现集体诉讼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赔偿制度,就没有办法约束中介承销商和发行人的行为,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在互动环节,企业就科创板上市条件、行业要求等进行交流,与会专家介绍,目前上交所已成立科创板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已征求各大专业中介机构意见,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研究制定科创板设立方案。科创板的行业定位将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对暂未盈利或盈利较少的科技创新企业将有更大的包容性。科创板的设立将弥补现行资本市场制度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