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成功过会 证监会发审委提了五个方面问题

2018-05-29


财英消息:据证监会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首发申请获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银行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股书披露,长沙银行此次IPO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10亿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资本,提高该行的资本充足率。


财务数据方面,长沙银行年报显示,2017年实现净利润39.85亿元,较上年增长7.34亿元;不良贷款由2016年末的14.12亿元增加近5亿元至19.08亿元。长沙银行表示,主要是长沙重启限购政策,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不利影响,造成房地产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引发长沙银行房地产行业贷款质量的下滑。


对于长沙银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五方面,包括:2016年不良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以及净利差、净息差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历次行政处罚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年报披露的流动性风险比例及流动性覆盖率不真实的原因等。


以下为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年不良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以及净利差、净息差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比对2017年同行业相关指标,分析与行业平均水平差异的原因,发行人的竞争优势;(2)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较高且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3)重组类贷款、展期贷款、涉诉贷款中部分未划入不良贷款的原因,相关抵押或担保资产可变现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4)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投资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主要为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三类投资。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理财产品是否形成了资金池,发行人能否真正掌握资金的投向,底层资产投资中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贷款的情形;(2)发行人实际如何执行穿透风险管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3)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发展基金业务部分不符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过渡期整改进展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并结合具体项目及底层资产债务方的经营或资信情况,说明相关资产分类是否准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4)是否存在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互换情形,是否存在变相调节贷款五级分类的情形;(5)主动管理的类贷款投资计提的拨备比率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历次行政处罚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取得相关部门证明;(2)监管机构近期“三违反”、“三套利”检查对发行人提出多项整改意见。发行人具体落实情况,整改有效性,是否存在新增行政处罚的风险;(3)2015年和2016年新进发行人股东是否符合银行业股东资格,是否存在利用发行人借款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4)上述事项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对照银行业监管规定,发行人对流动性风险比例等监管指标复核后发现,系统取数规则及统计口径存在偏差,年报披露的流动性风险比例及流动性覆盖率不真实。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出现问题的主要内容、原因,后续整改措施、整改结果;(2)发行人系统是否安全稳定可靠,中介机构是否对发行人进行IT审计,如何确保数据获取的可靠性与准确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持有21.4%的股份,其他单一股东持股均未超10%,与第一大股东存在较大差距,发行人认为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董事提名委派和董事会构成、高管聘任、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说明发行人认定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2)说明发行人目前股权架构和认定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