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纠纷之惑:贵之步案是合同违约,还是退股止损?
新三板股权投资纠纷研讨会现场
贵之步董事长郑靖发言
(文/财经主编 邱晓)2017年以来,国内新三板市场风云突变,挂牌家数增长放缓、摘牌企业递增,流动性困境愈演愈烈,导致投资人退出困难,股权投资纠纷多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股权投资纠纷案,莫过于广受舆论关注的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之步)实控人郑靖涉嫌合同诈骗案。
近日,在湖南举办的一场新三板股权投资纠纷研讨会上,来自法律界、监管部门、企业界代表共同就新三板股权投资纠纷的司法实践进行了探讨。现场,曾因股权投资纠纷被警方刑事拘留的贵之步实控人郑靖,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原本期望大赚一笔的新三板股权投资,缘何演变成涉嫌合同诈骗案?是合同违约,还是退股止损?最后检方为何做出不予起诉,终结刑事诉讼程序?贵之步案代理律师史金宝,解读和还原了整个股权投资纠纷事件的原委。
案件背景:新三板“原始股”大贬值
2015年上半年全民投资热潮,赵薇、黄晓明几百万买原始股份盈利超亿成江湖传说。当年的贵之步业绩表现颇佳,正处在即将挂牌新三板的阶段。
2015年5月,杨某与郑靖签订《出资认购协议》,约定杨乐乐出资788万元购买郑靖名下贵之步131.33万股股份,价格约为6元/股。杨某如约向郑靖付款,公司在收据上加盖公章,证明付款事实。
2015年10月,贵之步在新三板正式挂牌;2016年1月12日,贵之步对郑靖个人定向增发370万股;郑靖作为公司董事持股,受法定禁售期12个月的约束,在2017年1月12日禁售期届满前,不能向杨某办理相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杨某在法定禁售期届满的同时提出解除《出资认购协议》,以郑靖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要求郑靖及贵之步退还788万元,被拒绝为由,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导致股权纠纷发生。
而在此期间,恰逢新三板市场,从门前车水马龙,到门前门可罗雀;贵之步的市场环境和业绩也经历了由盛转衰的下滑陡坡。随着整个传统零售业走势下滑,市场环境疲弱,国产女鞋品牌也被裹挟其中。2016年8月,贵之步突然更名为“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传统女鞋板块,转型教育培训产业。
就在杨某以6元/股的价格认购半年后,该股价骤降四分之三,低至1.5元/股。这应是杨乐乐最不愿接受的事实。在背景下,部分投资人想通过各种理由抽回投资,并由此引发了群体性诉讼。2017年2月,杨某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月,法院冻结被申请人郑靖及贵之步名下银行存款863.5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回顾和梳理此案案情,史金宝律师认为,由于传统制造业业绩下滑,而投资人对三板市场期望值过高,是本案在内的撤资案风潮发生的根本原因。撤资人回避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事实。
绕开监管政策 股权代持“惹麻烦”
以贵之步案为例,在持有新三板股权为设立目的的广州云正设立后,新三板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同时,合伙人作为自然人,还受到个人必须符合只有具备500万金融账户,才能成为新三板股权持有人的限制。
为绕开政策实现设立目的,2015年12月23日和2016年1月15日,广州楚彬和广州云正先后与郑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将郑靖转让给上述两家企业的贵之步688.5万股和194.72万股,由郑靖代持,并代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义务。即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贵之步实控人郑靖曾代持了两家合伙企业的贵之步公司股份。
合同履行完结,股东身份已确定。隐名股东和工商登记的显名股东,是否具备相同的法律地位和股东权益?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18号判决案例,史金宝律师指出,在公司内部涉及的股东代持,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经登记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而是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根据签订《股权认购协议书》,就可以确认当事人的隐名股东这一身份,其股东资格不因未工商登记而被否定。
隐名代持行为未及时披露
“基于证券监管对持股主体的限制规定和禁售期间的规定,无论合伙企业或合伙人,都不能同步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而且这一法律困境,至今仍然存在,但并不影响上述投资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史金宝律师指出,对公司外部而言,公司的股权应当以对外公示的工商登记为准;而在公司内部,有关隐名股东身份及持股份额之约定等属于公司与实际出资人或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的合意,除非隐名股东要求变更为显名股东以外,该约定不会引起外界其他法律关系的变化,亦不会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故一般应当认可其有效性。
对股份代持行为,相关法律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股权的隐名代持行为 ,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其代持行为可能无效,也有生效判决在案;但如果公开披露了代持事实,则代持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湖南证监局对郑靖作出的《关于郑靖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其检查事项第一条认为《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责令补发公告。2019年5月9日,贵之步公司就上述代持事项,补发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靖代持广州云正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楚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两项公告;另一公告正在拟办中。目前,贵之步公司引发的股权纠纷案,仍在继续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