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融兴担保涉借贷纠纷 资产遭法院冻结

2016-10-27

  《湖南财经报道》最新消息: 10月26日,湖南新三板挂牌企业湖南融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融兴担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原告已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这是年内融兴担保第二次遭法院冻结资产。

  相关信息显示,申请人向涤因与被申请人冯孟冬、融兴担保民间借贷纠纷,于2016年7月22 日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二被申请人价值850万元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支持了原告向涤的申请:“一、冻结被申请人冯孟冬、湖南融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5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二被申请人其他价值人民币850万元的财产。二、查封担保人岳会智所有的坐落在衡阳市石鼓区蒸阳北路301号耀江花园南湖居D16栋101室的房屋一套。”

  “若法院对我司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生产经营会收到一定影响,公司将尽力把影响降至最低。”10月26日,面对上述冻结行为,融兴担保公告称,该笔诉讼涉及金额较小,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

  融兴担保资产遭法院冻结并不是年内第一起。今年7月,融兴担保就因担保不力,1026万元银行账户资金被法院冻结。

  融兴担保对外披露称,2015年9月,原告衡阳市石鼓区弘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别向共创集团公司、衡运置业公司、共创房地产公司三家企业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月利率为15‰。2015年9月10日被告融兴担保向原告出具担保函,对三笔借款进行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到期后,被告均未按期向原告归还上述借款本息,也没有按保证合同履行保证责任。因多次找被告追讨,被告均以种种借口推逶,酿成纠纷,衡阳市石鼓区弘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故将上述三家借款企业和融兴担保诉至法院。上述诉讼事项导致融兴担保在华融湘江银行开设的基本户于2016年7月13日被法院冻结,冻结金额1026万元左右。

  融兴担保于2015年12月16日登陆新三板,主营业务为融资性担保,总股份为2亿股。

  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1日,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机构,为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常务理事会员。公司遵照“诚信为本,锐意创新、追求卓越、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以服务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公司于2015年获得省评级机构AA+级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