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仁孚”车险违规遭罚17万,奔驰4S店曾陷金融服务费风波
湘江金融圈消息:2019年曾因金融服务费顶风涨价被调查的湖南奔驰4S店,2020年再次因车险违规问题被监管处罚。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显示,湖南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湖南仁孚”)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7万元。
2019年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金融服务费被广泛质疑。在此背景下,湖南仁孚的4S店提价事件也曾备受关注。2019年4月23日,网民爆料称,湖南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金融服务费从3%上涨至6%。
网络流传的一张图片显示,湖南仁孚4S店中一块显眼的指示牌写道,“贷款服务费:贷款金额的6%”。随后2019年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奔驰指出,奔驰4S店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
据公开资料,湖南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隶属华南地区最大梅赛德斯奔驰经销商集团-仁孚集团,是湖南地区最早的梅赛德斯-奔驰授权销售及服务中心;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长沙中南汽车世界,总占地 7000多平方,主要经营迈巴赫、奔驰、smart、二手车置换、车辆维修、零配件销售、汽车保险代理、精品销售等业务。
据湘江金融圈发现,目前国内银保监系统开出的罚单中,“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违规行为绝大多数发生在保险公司,类似湖南仁孚的车商类兼业代理机构类似违规“触雷”的情况极少。
湖南银保监局披露,此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条。
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而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在此次湖南银保监公布的罚单中,并未披露“湖南仁孚”涉案细节,以及合作代理了哪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不过,我们参考保险公司同类处罚案例可以发现,保险机构为竞争车险业务要么给予车主极大的保费优惠,要么就赠送其他物质利益。
2019年11月8日,据银保监会公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常德中心支公司连收三张罚单。其中,大地保险常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5万元。
据信用中国(湖南常德)披露:2019年5月29日,湘JL7131车主舒杰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办理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以及驾乘无忧意外险。根据保险合同,应收保费及车船税合计4620.53元,而投保人舒杰实际只缴纳了3260元保费,总优惠金额为1360.53元。
正是这“私下许诺”的价格优惠,造成车险销售市场乱象丛生,投诉频发。在车险改革、费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对于车险销售行为中存在的各种乱象频频出手监管,整治力度越来越大。